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11.13桃教小字第1090099720號函辦理。
二、 為推動書法教學師資專業成長課程,增進學校教師書法專業知能及教學引導能力,爰辦理旨揭「教師書法班」研習,109學年度上學期場次相關資訊如下:
(一) 日期:
第一場次109年12月18日(星期五)15:00-17:00。
第二場次110年1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
(二) 研習地點:石門國小書法教室。
(三) 講師:青埔國小林居城老師。
三、 習寫練習所需之文房四寶請老師自備,並請參加課程教師每次攜帶自己在家習寫的五張作品到教室與老師討論。
四、 參與課程之教師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依場次分別進行報名,並請各校准予參與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前往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