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09年7月14日桃教小字第1090061535號函續辦。
二、本案係藉由階段方式進行英語教師研習,激勵教師專業成長,增進全市英語教師之專業知能,進而落實與提升本市學生之英語學習能力。
三、旨揭研習詳如實施計畫,摘述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市各國小新進英語教師及年資5年以下之英語教師(含代理教師)共60名,額滿為止。
(二)研習日期及地點:
1、日期:109年9月12日(星期六)。
2、地點:本市建德國小4樓會議室/演藝廳。
3、報名方式:請於研習開始前至本市教育資源發展入口網報名。
四、本案參與人員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另例假日辦理活動之工作人員,於活動結束後1年內在不影響公務及課務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及初階證書。
五、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洽英語輔導團專任輔導員張菁讌老師( 聯絡電話: 0 9 3 1 - 6 1 0 6 0 8 ; 電子信箱:tycet@nkes.ty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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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教小字第10900794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