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9年3月20日桃教體字第10900255104號辦理。
二、參加對象:桃園市國民中、小學。
三、辦理目的:為鼓勵本市中小學運用防災教育館場域資源,進行校外教學及體驗活動,提升防災意識。
四、辦理期間:109年11月30日前辦理完畢。
五、活動內容:開放有意願學校申請,由參訪學校主動向桃園市防災教育館預定各參訪日程(預約網址:https://tydec.com.tw/zh-hant/reservation/guided_tour/school_group/,開放預約三個月內之日期),到館參訪時間以半天為原則,安排導覽活動與體驗活動各一小時,該館開放時間為上午9至12點,下午13點30分至16點30分。
六、經費補助:各校申請每梯次補助6,000元,每所學校最多可申請補助2梯次,每梯次至少需30位學生報名參與,補助之經費可用於交通、保險、膳費與雜支等費用支出,預計補助40梯次,額滿為止,各校經費不足部分由學校自籌。
七、申請方式:請至申請網址填列申請資訊,依先後順序足額錄取(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GDBYk5YtNyfoojEZSe4ILHKbCgj-Dt35PyUMS61k_YSZEIw/viewform?usp=pp_url)。
八、成果繳交:獲補助之學校請於活動結束後兩週內,將活動成果(附件一)與各校經費支出明細表(附件二)繳(寄)至桃園市楊明國小學務處收(326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1段390巷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