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3月3日桃教體字第1090017845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及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自即日起暫緩辦理游泳教學、運動會、體表會等活動,俟疫情緩和後再視狀況恢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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