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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唐先佑 - 一般公告 | 2020-02-11 | 點閱數: 388

主旨:「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準則」,業經教育部於109年2月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00736B號令廢止,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00736E號函辦理。
二、為完備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相關規範,「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業於103年11月19日施行,並於107年1月31日修正公布,爰旨揭準則業無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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