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豐富藝文領域教學內涵,傳授教師指導技巧,提昇本市學生平面藝術表現水準,特辦理本次研習。
二、旨揭研習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各高中職及國中、小學教師。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2月19日(星期三)止。
(三)研習日期:109年2月19日(星期三)。
(四)研習地點:文化國小4樓美勞教室。
(五)研習內容:平面創意設計之實務指導。
三、參加本案活動人員請准予公假派代,所需經費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各校分基金-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申請作業,惟兼代課(超鐘點)部分不得支領代課鐘點費;另教師研習部分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四、需公假派代者,研習當日報到時需繳交108學年度第二學期課表,並於課表上加註以下資訊:
(一)校名。
(二)參加者姓名(倘為導師請一併註明)。
(三)兼代課(超鐘點)之課堂。
(四)短代教師身份別。
五、本案相關報名事項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
桃教終字第10900065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