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108年10月30日桃教小字第1080095428號辦理。
二、本案課程以108藝術領綱轉化之實務工作坊為運作方式,訂於109年2月6日(四)、2月7日(五)假莊敬國小辦理。課程內容分為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三組進行,每組限30人,參加研習者只能擇其中一組研習,不可中途換組別。
三、本案參與教師(1)各校藝術領域擔任藝術課程之非專長教師(2)各校藝術領域有興趣之教師。請至大業國小研習系統報名,報名時請留意組別,報名後請務必出席,避免影響他人權益。課程內容詳如附件。
(一)音樂教學:http://s.tyc.edu.tw/j5hkg
(二)視覺藝術教學:http://s.tyc.edu.tw/nskaj
(三)表演藝術教學:http://s.tyc.edu.tw/5ymnt
四、參與人員敬請學校准予公差假前往。本案聯絡人:藝術輔導團專任輔導員陳韻如092287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