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108年9月27日(108)張基桃字第09241號函辦理。
二、旨案活動係為配合本市將辦理第四屆「桃園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倡導培力少年代表遴選」辦理,期待透過說明會,引導並促進未成年人對兒童權利公約各項原則及權益認知,並瞭解少年代表角色任務,增進對表意及公共事務之熱忱,進而投入參與遴選活動。
三、本案活動時間將定於108年11月3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於本市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68號A棟3樓)辦理。
四、本次活動報名方式,可掃描簡章QR-Code線上報名,或洽詢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蔡先生,電話:03-4916999分機22,電子郵件:zeshido@gmail.com。
五、檢送活動簡章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