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108年5月24日經標新六字第10860003250號函辦理。
二、為保障學童使用商品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公告玩具及家用電器等眾多商品列屬應實施強制檢驗之商品,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應於本體或包裝上標示商品檢驗標識,為讓學童認識該標識之意義及相關商品安全知識,爰辦理旨揭教育宣導活動。
三、本次活動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一)主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
(二)活動時間:108年7月5日上午9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
(三)活動地點: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桃園辦事處(地址:本市中壢區龍岡路1段46號)。
(四)受理報名期間為108年6月3日上午9時起至108年6月10日下午5時止,傳真至03-5422620,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pensy.cheng@bsmi.gov.tw報名。
四、本案活動如有疑問請聯繫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第六課鄭光珮或傅貴誼承辦人(聯絡電話:03-5427011轉667或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