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
(一)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永瑞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三)采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本學年度新增)
(四)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限大溪區公立國中小學生申請)。
二、申請程序如下:
(一)請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各項應附證件(文件影本需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請學校承辦人加蓋職名章),於10月20日(二)前交由就讀學校先行初審。
(二)學校初審無誤後,各校承辦人上網填報學生申請資料。
(三)請各校將書面申請資料於指定期限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本市主辦學校彙辦,逾期歉難受理。
三、本次受理之4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每生請填寫1份申請書,本局將依申請人最優條件核予獎項。
四、本局預定於110年3月間辦理審查,錄取結果將於「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公告,並另函通知就讀學校轉知。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
五、獎學金領取事宜:
(一)永瑞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由永瑞基金會辦理頒獎典禮,並請通知學生出席現場領獎。
(二)采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由采盟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頒獎典禮,並請通知學生出席現場領獎。
(三)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及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由大崗國中協助於110年6月前匯入各校公庫。
六、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人員:
(三)其他問題請洽本局國中教育科邱小姐,電話:03-3322101分機7523。E-mail:10012858@ms.tyc.edu.tw。
七、檢送「桃園市政府辦理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桃園市政府辦理永瑞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桃園市政府辦理采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桃園市政府辦理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申請書各1份(如附件);附件亦可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