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9年12月17日清語研所字第1099008696號函辦理。
二、 報名時間:110年1月4日上午9時至110年1月15日下午5時止。
三、 招生語別:閩南語(B班)、客家語(B班)。
四、 招生對象:
(一) 具備大學畢業學歷。
(二) 取得閩南語/客家語中級以上能力證照。
(三) 具備以下資格者: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五、 聯絡資訊: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曾筱茜專任助理,03-5715131轉73603。
六、 檢附旨案閩南語及客家語文專長招生簡章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