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慈文國小辦理本市110年度教學卓越獎評選實施計畫一案,請貴校踴躍報名。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110年度教學卓越獎評選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參加旨揭評選之學校團隊請於109年12月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將初審資料寄(送)至本市慈文國小(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2號)辦理。 |
三、 | 為鼓勵學校教師專業成長、團隊合作、創新教學、適性輔導、樹立優質教學典範,本案報名初選學校每校補助新臺幣3萬元整,俟公佈報名團隊名單後另案辦理經費申請事宜。 |
四、 | 檢送「桃園市110年度教學卓越獎評選實施計畫」1份。 |